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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车考驾照是有有效期的

2015/3/31      阅读数:
王小姐报名学车是2012年年底,刚开始兴趣很浓,想尽快拿到驾驶证,她还早早就看好了喜欢的车。王小姐交了6000多元学费,认真学习了理论,顺利通过了科目一的考试。正当她备考科目二时,因工作调整,调到岛外去上班了。这样一来,想要练车就不太方便了,她只好暂时把学车的事放在一边。时间一长,热情也慢慢淡了,每次教练催她快来练车,她总是因为工作忙回复“等下次吧”。 

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两年多。前几天,王小姐接到驾校打来的电话,说她考驾证的期限过了,如果还要继续学车,得重新报名、交费,从头再考。她一下子急了:“学车怎么还有时间限定呀?”王小姐找到当时帮她报名的朋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朋友一打听,原来这些都是明文规定的,有效期限都写在合同里了。没办法,她只能补缴了费用,重新报名考试。 

根据2013年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