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品牌驾校网内页横幅
你的位置:首页 > 学车资讯 > 正文

教练向学员索要500打卡费

2015/11/10      阅读数:
近日,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渝中区大队接到市民王强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渝中区某驾校学车过程中遭遇该驾校教练员“吃拿卡要”、违规教学以及故意刁难、报复等。为进一步净化我区驾培市场环境,全力维护培训学员的合法利益,交通执法渝中区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案人员对上述事件进行深入调查。 

  2014年11月,王强在渝中区某驾校报名参加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报名后大概两三天,该驾校教练员周某就主动打电话告诉王强,“驾校学员打卡时间(学车学时)不够,要求缴纳500元的打卡费,帮他把科目一至科目三的所有打卡时间全部打满,以便顺利参加各科目考试。 

  “由于是刚到驾校报名,不熟悉情况的王强被周某的“好心”行为感动,迷迷糊糊地就向周某缴纳了500元现金的“打卡费”,且没有从周某处得到任何收据或者发票。而根据王强提供的证据,执法人员又从该驾校其他与王强一同培训的学员处得到佐证,他们反映:“周某向他们一同报名培训的几名学员都收取了金额不等的打卡费,而面对周某这种明码实价的吃拿卡要,学员都选择的忍气吞声。” 

  2015年4月进入科目三学习后,该驾校教练邹某以方便学员为由,未经驾校知晓情况下,擅自将王强及同车另外几名学员带到非教练车教学路段进行夜间培训教学,并于5月临近科目三考试之前,将王强一批学员带到南川进行拉练,但要求每名学员缴纳400元的拉练费。 

  对此,王强向邹某提出疑问,而邹某解释这笔拉练费是此次拉练的过路费及燃油费等。由于对邹某的这种行为产生质疑,王强并未参加邹某组织的此次南川拉练。 

  随后,王强并未通过第一次科目三的考试。在经历一个月的“坐月”之后,王强主动找到教练邹某,希望尽快参加科目三补考,但一直被拖延。在王强准备采取投诉维权情况下,王强才于8月中旬被安排科目三考试。 

  考试当天,王强凌晨5点起床,7点就赶到复盛考场,在苦苦等待一个上午之后,王强才从考场工作人员处得知,自己原本是被安排在当天下午的夜考,却被教练员邹某告知是当天上午考试。因此,王强认为教练邹某在故意刁难和报复他,这才将两名教练的违法行为投诉到执法部门。 

  面对确凿证据,该驾校教练周某和邹某均主动向交通执法人员交代了事情原委,并对自己的相关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此,交通执法部门对两名教练员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两人退还收受学员财物,还将面临500元至3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交通执法部门要求当事驾校切实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教练员的教育和管理,如再发生类似事件,将按照上限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