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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培新规:违章及事故将追溯驾校

2012/2/28      阅读数:
近期,记者从江苏省召开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宣贯会上获悉,新规将于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新规将从经营许可、经营管理、教练员与教学车辆、法律责任等方面加强对驾校的管理。而新规中的学员可自选教练、驾龄3年内的车主违章及事故追溯制度等规定对锡城的学驾学员而言无疑是个利好的消息,同时也意味着无锡本地驾校的管理标准提高,更加规范。

  无锡已有驾校实行教练自选、竞争上岗

  近年来,我市学教市场人数日益增加。据了解,仅去年前三季度我市(含江阴、宜兴)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证人数已将近12万人,相当于前年全年的培训考证数,去年前三季度全市驾校报名人数更是达到了13.99万人。而学驾安全质量越来越受到车主乃至整个社会的关注,如何保证驾校教学质量和行车安全成为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

  新规规定,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并与驾培经营者约定培训时间,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中未约定的培训收费。同时要求建立驾培经营者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教练员教学行为记分制度,定期公布驾培经营者的质量信誉等级和教练员记分考核情况。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教练员和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驾培经营者,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

  无锡金南驾校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规定此前已有耳闻,驾校方面其实几年前就开始实施。驾校将学校所有教练的评定等级对外公示,学员可以指定自己中意的教练;还包括教练口碑甚好,通过一些学员产生“回头客”。此外,如果学员因性格不合、训练方式、时间分配等问题均可以无条件提出更换教练。这也导致了教练间的人气不均,差距拉大,口碑好的教练甚至要排队预约,而一些表现不佳的教练则要求被待岗或转岗。由此,一些落后教练不得不考虑饭碗,不断改进和提高自己,竞争上岗。

  驾龄3年内的车主违章及事故将追溯驾校

  新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报驾培经营者培训学员的考试合格率、教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教练员参与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作弊以及驾龄在3年以内的机动车驾驶人违章和事故情况。对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考试合格率低的驾培经营者,应当通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整改。

  同时,驾培经营者应当建立学员、教练员和教学车辆档案。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年,教练员档案应当长期保存,并随教练员服务单位变更而转档。

  记者了解到,我市一些品牌驾校在学员档案管理方面下足了功夫,不仅增添了档案柜和新设了场地,而且专门制定专人进行管理。据介绍,目前无锡一些学员档案管理工作到位的驾校,可以查询到2007年左右的学驾档案。尽管花费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驾校运行成本也增加,但是驾校方面表示,这不仅有利于保证学员的教学质量,而且便于行业的监督管理。

  再次强调驾校教练应文明施教,尊重学员

  新规规定,驾校如果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伪造培训学时的;伪造、变造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培训记录》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同时,新规再次强调了驾校教练应当文明施教,尊重学员,不得有侮辱、打骂学员等行为;不得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向学员谋取其他利益;不得酒后教练等。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现场学车市民,不少人认为最应该整顿的就是教练态度粗暴、辱骂学员、训练不规范、随意缩短学时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我市许多学车族表示,自己曾私下或公开给教练送红包、香烟、购物卡等钱物。一方面是希望教练对自己多关注些,教学更负责,另一方面担心如果不送,教练会在教学中给自己找麻烦